■王云涛/制图
■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刘力强 王光飞
2012年广东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为2.1%,并未达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2.5%的目标。昨天,广东省政协召开常委会专题议政,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发布《关于广东发展创新型经济专题调研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中透露如上信息。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主持会议。
已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
仍不及京沪津前年的比例
《报告》指出,按照国际2%的研发投入标准,去年广东全省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已达到2.1%,这标志着广东开始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但报告也指出,这一投入比例,并未达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目标,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2011年分别达到5.76%、3.11%、2.63%、2.17%相比也有差距。
为鼓励创新,2011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科技研发机构将职务创新成果转让他人的,应从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该成果及转化重要贡献人等“3个30%”的鼓励政策。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这些政策均得不到落实。
建议落实“3个30%”
借鉴苏州人才计划经验
《报告》建议,完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可借鉴东莞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公共创新平台服务7万多家企业,以及中科院佛山育成中心“科技超市”的有益经验,加强规划布局 ,建设公共创新平台。
同时,完善法制政务环境,认真贯彻依法治省的方针,尽快制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使“3个30%”的激励措施得以顺利落实。其次,进一步完善吸引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相关政策,推出新一轮针对性更强的措施。珠三角各市可借鉴苏州实施“姑苏人才”计划的经验,保持对高端人才的持续吸引力,以人才的引进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
标签:报告研发投入3个30%广东发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