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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管所窝案调查:60万买通官员 10万辆次"病车"上路

2013-06-26 13:50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州市车管所窝案调查:

  10万辆次“病车”为何免检上路

蒋跃新作(新华社发)

  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打点1300多万元,贿赂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权钱交易让10万辆次“病车”通过检测,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数量巨大的“病车”为何能通过检测?广州市车管所腐败窝案引人深思。

  一个机动车检测站拉下8名公安人员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这起广州市车管所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2012年12月,李伟强和李斌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元和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梁国伟和朱孔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2年。

  这些判决背后,是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汽车安全、环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然而,黄集洪却出资1300多万元,买通主管部门,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便先后多次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行贿60万元。

  2010年起,黄集洪又向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向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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