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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小排量车减税4743元

2015-11-27 10:57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 (记者陈泥通讯员 耿华 方静)国家针对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出台的购置税、车船税优惠新政实施已有一段时间。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新政实施以来,我市已有12217辆小排量汽车享受到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红利,减征车购税5794万元;还有885辆新能源车辆免缴了2379万元车购税。

  小排量车:减征车购税5794万元

  继去年9月份开始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后,今年10月开始一直到明年年底,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市民,也能享受车购税减半的优惠。市国税局昨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10月1日减税政策开始执行至11月25日,该局共办理符合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12217辆,减征车购税5794万元。厦门购车者的受益面达67.6%,平均每辆车可减车购税4743元。

  记者也从地税部门获悉,厦门车船税标准是1.0升以下的车辆每年的税费是180元;1.0-1.6升的车辆每年的税费是300元;减半的话每年可少交90-150元。但是由于1.6升及以下的中级车目前是很多家庭用车的首选,其在整个汽车销售中所占的份额最大,因此减免的金额仍然很大。

  新能源车:车购税免税2379万元

  在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落实方面,随着政策落实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车辆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工作人员说,自2014年9月1日,新能源免税政策正式开始执行,当年厦门市共有71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车购税免税申报,免税额136万元,其中,个人购置的新能源车辆仅有6辆,免税3.54万元,申报数和免税额占比分别为8.5%和2.6%。但今年截至11月25日,我市共办理免征新能源车辆885辆,车购税免税额已达2379万元。其中,个人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有202辆,免税额258万元,申报数和免税额较全年总数占比分别为22.8%和10.8%。在政策执行的推动下,个人消费新能源车的比例稳步提升。

  而免除车船税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据了解,厦门市民购买一辆新能源车,目前可以享受到包括国家和本地的现金补贴、免除购置税和车船税共三类优惠。

  据了解,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了三批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公告,具体车型目录可登录厦门地税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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