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抢占新一轮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的重大举措。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有效率,不仅关系其自身发展,而且关系产业结构能否转型升级和整个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这就需要确定合理可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评价标准,以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发展。
赢利性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获利,但在发展初期研发费用较高,而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所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市场推广可能异常艰难,这个过程具有一定风险,赢利存在不确定性,甚至会出现短期亏损。因此,在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应在一个较长周期内分析其赢利能力,即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潜力,而不能仅局限于个别财务年度的利润。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赢利性标准首先应包括主营业务收益指标,以反映其产品是否具有高附加值,因为主营业务收益状况代表其主导产品和服务的赢利能力,也代表其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这是该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次,在产业发展初期,可同时采用年度收益指标和移动平均收益率指标,以反映收益的不确定性和成长性。此外,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科技含量高、更新速度快,因此,以新产品推出时间为分界线,比较不同时期收益的变动趋势,可以更好地反映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对应的收益状况,同时判断该产业是否具有收益增长的持续性。
创新性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具有创新能力,即开发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通过引导消费创造新需求的能力。只有持续不断地创新,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保持赢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是否有效率,最终要看其走过从研发投入到技术创新再到产品创新的路径后,最终能否带来收益和利润的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性可通过技术效率指标来测定,采用的主要方法为投入产出法,具体可划分为三种投入产出关系:第一种是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产出之间的关系,即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是否有相应的新技术产生,如专利或专有技术等,以衡量研发资源配置的效率。第二种是技术投入与产品创新产出之间的关系,即测定产业的新技术转化和应用能力。如果只有新技术而不能开发出新产品,或不能将新技术进行转移或出售,就是缺乏效率的。第三种是新产品投入生产与利润产出之间的关系。有了新产品,还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技术和方式,需要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实际的利润。
主导性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战略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它的主导性(包括导向性和带动性)上,即不仅其自身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可以通过它的发展衍生一些新的产业,并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具有重大影响,甚至能对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影响。从总体上说,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三种效应,即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溢出效应。只有将这些效应进行综合评价,才能更全面地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效率状况。主导性标准主要用于测量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述效应。第一,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前向产业和后向产业的增加值,来测量其直接效应;第二,通过衍生产业的增加值和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增加或成本的降低,来测量其间接效应;第三,测量溢出效应,一方面是人们消费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是该产业的发展使传统产业的生产和销售获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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