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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安全使用须达七年

2014-06-05 10:01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近日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获悉,《平板电视机安全使用年限的规定》已经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家用平板电视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7年,而且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机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规定要求,电视机生产企业应以自我声明的方式,在产品、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上,以文字或规定的图形等标识,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并要求平板电视机在达到安全使用年限时,其产品电器的安全性能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电视机的安全使用年限和食品安全一样重要。电视机的显示屏、开关、接插件、贴片元器件等都是易损元器件,它们都有使用寿命期和安全使用期,在超过安全使用期后,这些易损元器件的绝缘性、稳定性、可靠性都会下降,有可能引发打火、燃烧、爆裂等不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郝亚斌建议,在产品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后,就应该减少或者停止继续使用。(记者/钱玮珏)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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