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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统一信贷难不治本 缓解欧债危机尚需时日

2013-04-23 13:48 来源:人民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鉴于由抵押贷款问题导致的房地产泡沫是引发欧债危机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欧盟第一部关于抵押贷款市场的共同法律规范将敲定,希望借此降低房地产泡沫发生的概率。当地时间4月22日,欧盟议会、轮值主席国爱尔兰和欧盟委员会三方共同讨论通过了该方案。据悉,该法案在得到欧盟各成员国通过后,将于2015年中期实施。

  届时,整个欧盟地区的信贷申请和审批都将统一。欧盟集团将通过这一共同的法律强制要求各欧盟成员国的贷款机构严格核查潜在客户的信用资质以及还款能力。分析认为,这实际上切断了“自行核证贷款”的道路,将大大减少不良贷款。此外,该新规还将改变信贷从业人员的收入结构,规定银行和其他抵押机构将审核员收入与抵押贷款批准数量挂钩的惯例是违法的。

  在防止信贷机构毫无节制放贷的同时,新规还将提高房屋止赎的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还贷者的利益,也将促使信贷机构在放贷时更加谨慎。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鼓励欧洲抵押贷款商展开跨境竞争。国家发改委外经所国际经济金融研究室主任姚淑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将造成欧盟“强国更强,弱者更弱”的局面,而且不排除包括塞浦路斯在内对金融依赖度高且主要依靠监管套利的国家退出欧元区的可能性。她同时指出,鉴于该措施实施的时间是2015年, 已过重债国偿债高峰期,因此,这项措施对解决现在的欧债危机没有立竿见影的作用,只是欧盟推动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一个中期举措,也是防范未来房地产泡沫引发债务危机的机制化建设的重要步骤。

  “欧洲统一标准令跨国信贷机构无法利用信贷不规范的小国来获利。”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新规可能受到小国政府和跨国信贷机构的阻挠。”在孙立坚看来,欧盟统一信贷标准,体现了以德国为首的大国、以希腊为首的小国和跨国信贷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德国等大国已经做好了希腊等小国由于无法达到标准而退出欧元区的准备。但新规到2015年才开始实施,可以给小国家留下努力的时间和空间,而目前跨国信贷机构利用小国信贷管理不够严格的空档,将这些小国的信贷危机转嫁给德国等大国,同时又使这些信贷和财政政策不健全的国家继续挥霍大国的资助,这是欧债危机长期无法解决的根源之一。(《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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