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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条例下月实施 将机场等处列为禁烟场所

2014-02-27 10:00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26日从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将机场等处列为禁烟场所。

  深圳机场航站楼内的6间吸烟室将于3月1日关闭。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限制吸烟场所。

  限制吸烟场所有近3年的过渡期,期限届满后也将禁止吸烟,这意味着2016年12月31日之后,深圳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将100%禁烟。违法吸烟者将被处以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罚款。 据新华社深圳(记者 吴俊)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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