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8日宣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在国外的公司确认的情况下,支付公司可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
不需审批,事后备案即可
央行上海总部本次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将对该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这也是央行去年12月发布支持自贸区金融后首个细则的落地。
据了解,细则明确了这一业务的准入门槛,只要是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或是拥有自贸区分公司的外地支付机构,且拥有互联网支付牌照,都可以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事前不需要报央行审批,而是在开办业务后一段时间内向央行备案即可。
昨天,快钱支付、上海银联、通联支付、东方电子、上海盛付通这5家作为首批支付机构分别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达成合作协议。
利好“海外购物”
央行表示,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启动,有利于外向型企业提高资金管理能力、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境内企业海外购物的需求。
与此前外汇支付相比,人民币支付可以省去换汇的麻烦,收付都是人民币,不存在兑换风险问题;而且不受换汇限额的控制,预计对“海淘”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昨天,在快钱与台湾关贸网路合作的电子商务平台上,从商户商品展示、贸易撮合,到在线签约及电子单证的拟定、资金托管,以及最终的支付结算、通关交付,全程无纸纯电子化交易,缩短了交易周期,提升了结算效率。
台湾关贸网路总经理连鲲菁称,这一创新型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让台湾优质的产品得以在大陆市场进行快速销售,同时解决了物流与金流的作业手续繁杂问题,帮助台湾中小型供应商快速进入大陆内需市场。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