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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应只盯着二手房

2014-10-22 10: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报道,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松绑或有后招。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针对完善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有关政策,有关部门正在各大城市和机构之间展开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并评估该税种的价值,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未来有可能对其进行调整。(中国证券报)

  时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渐入下行,刺激政策不断出笼。但仅就此,显然不够,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降低交易成本,让投资者得到实惠,难免就成一厢情愿。也许因此,才有了针对完善二手房交易“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松绑或有后招”的新闻。

  众所周知,2011年之前,我国二手房交易免征营业税的期限为两年。但随着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明显,投机投资需求旺盛,随后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规定,未满五年的二手房交易,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该政策沿用至今。按照这一规定,只有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才免征营业税。该政策虽然对遏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膨胀、抑制投机投资需求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面对如今房地产市场交易相对冷淡的局面,显然弊大于利。因此,本着减税让利的原则,对二手房交易政策做更多调整,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成交,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样可以刺激市场交易,使不少存量房释放到市场中。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房地产供大于求,市场低迷,并不完全是二手房惹的祸,很多情况下,其实是一手房造成的。事实上,许多地方的房地产库存量很大,若干新房无人问津,以致沦为“鬼城”,这无疑提醒我们,对此,也急需采取对应措施。换言之,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应只盯着二手房。对一手房,也需要有相应的松绑“后招”,纵然可以比二手房“紧”一些,但应该有所“松动”。如果政府老是留着一手,把持着既得利益不放,不仅调控效果会打折,也让人怀疑其政策诚意。

  其实,房价高,很多情况下是高在其中的各种税费上,换句话就是高在政府拿了大头。既然要调控,要减税让利,使房地产市场回归健康和理性,政府也应该有所牺牲,起码不要与民争利。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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