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遭求处重刑30年。(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0月30日消息 台湾黑心油事件的主要嫌疑人、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等5名主要干部与进口商大幸福负责人杨振益等人,今日遭彰化地检署起诉,魏应充被求处重刑长达30年。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今天上午10点,承办检察官起诉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前后任总经理常梅峰、陈茂嘉、屏东厂厂长曾启明、品管组长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及专员江淑端等7人,涉嫌自2012年1月起,以饲料用油制成搀伪且妨害卫生之食用油,进而贩卖给下游厂商。
检方认为,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取财、加重诈欺等罪、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制造贩卖妨害卫生饮食物品等罪嫌,并且总计取得4亿4162万元新台币的犯罪所得。
彰化地检署认为魏应充等人的行为,应各从一重之诈欺罪、加重诈欺罪、贩卖搀伪食品罪处断,并且就总计60次之诈欺罪、79次之加重诈欺、3次之贩卖搀伪食品罪,应分论并罚。因此求魏应充30年、常梅峰25年、陈茂嘉18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求处从重量刑。
另外,高雄地检署侦办正义公司黑心油,今(30)日起诉代理董事长何育仁等人,认定117项猪油产品搀伪饲料用油,8年来销售总金额高达新台币32亿余元。(中国台湾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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