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6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小龙 文/图)家长载孩子在车流中逆行、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在台商区校园周边,这些涉学生的交通乱象将被视频监控抓拍,并抄告给学校和教育部门。日前,台商区交警大队正在辖区校园周边开展整治行动,将不定期利用视频巡查,严查涉学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1时许,闽南网记者跟随台商区交警大队东园中队的民警来到东园中心小学。时值放学时间,不少家长骑着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来接送孩子。在校园门口,一名没带头盔的家长载着小孩骑摩托车经过,被执勤民警拦下。该名家长称,自己的家就在学校附近,为了接孩子,没多考虑安全问题。随后,民警向其分发了安全宣传单,并要求该名家长现场佩戴好安全帽才离开。
东园中队的负责人彭警官说,针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形势,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他介绍,台商区辖区范围大,共有25所学校,光是355县道张坂路口到东园街这段,就有3所。该路段平时车流较大,途经的大货车也不少。
“不少骑摩托车的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在路口逆行、不带安全头盔的现象时有发生。”彭警官说,因为台商区的超标电动车尚未禁行,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家长用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甚至有些中学生自行驾驶超标电动车上下学,存大较大的安全隐患。
除了进校园加强宣传教育外,台商区交警大队还联合了学校老师、保卫在路口执勤,每天早中晚上下学的高峰时段,禁止大货车通行。
彭警官还说,目前他们已经在辖区十余所学校开展视频巡查,将学校周边的视频监控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抓拍涉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到涉学生的违法行为,一律要求家长陪同参与免费学习教育,达到一定的学时,才允许处理。同时,交警部门还会将学生信息抄送学校及教育部门,在学校设立的交通安全违法曝光台进行曝光。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查处并通报涉校、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
民警提醒骑超标电动车出行及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们,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不得自行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超标电动车安全隐患大,请选择购买驾驶合标电动车、小车等其他更安全的方式出行。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