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是经济新常态下东北全面振兴的行动指南,标志着我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全面启动。《意见》从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等进行了全面部署,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东北振兴的信心和决心,更是东北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机遇。
长期以来,东北地区一直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板块之一。作为共和国“工业长子”,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既是东北地区自身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要求,也是全国发展大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自2003年振兴东北战略确立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步入快车道,经济总量提升、国企竞争力增强以及社会民生改善等,均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与此同时,东北地区多年来积累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有效破解,产业与经济结构单一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过去两年,东北三省经济增速均位于全国后五位,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和财政收入均出现大幅回落,这一“新东北现象”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由于外部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导致东北地区传统的钢铁、煤炭、油气、化工等行业面临严峻的过剩压力;另一方面,东北地区发展的新旧动力转换尚未完成,接续产业对经济发展还不能形成有效支撑,从而一系列结构性矛盾不断显现出来。甚至有市场人士断言,东北经济如再不走出“低谷”,将会产生“伤筋动骨”之痛。
困难虽大,但机遇更多。当前,新一轮东北振兴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知难而上,坚定不移地将这项国家战略推向新高度。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动力之源。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老”,除了体现在产业“老”之外,更多的是体制老、观念老。为此,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东北振兴战略的引领,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东北地区加快形成与市场充分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民生就是抓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是全面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目的。只有民生保障好了,体制机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只有把民生与发展真正衔接起来,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区域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真正提升。
坚持创新驱动,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本路径。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东北振兴必须从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上谋划对策,抓住创新驱动的“牛鼻子”,因地制宜地构建起新型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断激发起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活力。东北虽然拥有一批“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但未来更需要有一大批“铺天盖地”的中小型创新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我们是有条件、有基础、有动力的。站在东北振兴的新起点上,我们既要正视当前的问题和困难,更要增强发展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努力把经济洼地转化成发展高地,开创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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