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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需要改革的不只电信资费审批

2014-05-12 16:06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仅仅取消电信资费上限审批,不会让电信业彻底完成市场化转身,电信资费价格也依然不会是由市场去发现和修正。让电信业成为真正的服务业,该推进的改革还有很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5月10日起,电信业务资费全部放开,定价权交由电信企业自主决定。此前,电信业务实施上限管理,电信企业制定资费需向行政部门报备。

  这是行政之手早该放开的管治领域。早期的电信业务因为基础设施不健全,供需极不平衡,不得不借助行政力量予以调节。近年来,不仅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同质化竞争趋于激烈,互联网通讯技术的迅速崛起也在不断蚕食传统电信业务的领地,空前的竞争压力迫使电信企业放弃了早先基于垄断形成的价格策略,不敢突破价格上限。在这种情况下,对电信业务资费实施上限管理已无必要。

  在电信资费取消上限管理后,电信资费价格会不会成为不羁野马疯狂飙升?客观讲,与其他传统垄断行业相比,电信业的竞争要充分得多真实得多,新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大大限制了电信企业向上调价的冲动。但基于经验,人们难免担心,手握定价权的电信企业,会不会产生新的合谋冲动。此前,有关部门对占市场主导地位的电信企业的合谋垄断调查以及激起的强烈反弹,已经显示出电信业维持半市场化半行政化形态的坚韧。

  只要这种形态犹存,电信企业对于消费者的绝对优势地位就无法撼动,电信资费制订标准就难以透明,组建价格联盟的冲动就难以消除。即使电信资费总体水平可以保持大致稳定,但高价格的地基仍然不会坍塌。

  由此,仅仅取消电信资费上限审批,不会让电信业彻底完成市场化转身,电信资费价格也依然不会是由市场去发现和修正。让电信业成为真正的服务业,该推进的改革还有很多。

  比如,除了价格制定,在其他方面尽可能划清与行政权力的界限,不让行政惯性成为电信业进一步市场化的羁绊。相较于其他国企,经过多年市场化培育后,三大运营商去行政化的条件要成熟得多。

  又如,引进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其实,这个《决定》已经提出了明确路径: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这意味着,传统电信业务市场可以由包括互联网通讯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分享。

  取消电信业务资费上限,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前提是,必须具备一个完整的市场形态。就目前而言,这个市场形态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构建这样的市场,不仅要靠电信企业,还要靠政策面的持续推动。如此,电信资费才可能透明并向消费者的预期靠拢。

  本报特约员徐立凡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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