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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墓地贵过房产满20年要续租 网友直呼死不起

2014-04-04 08:36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多地墓地贵过房产满20年要续租 网友直呼死不起

多地墓地贵过房产满20年要续租 网友直呼死不起

多地墓地贵过房产满20年要续租 网友直呼死不起

  墓区服务员(右)见证了丧葬“绿化进程”。新华社发

多地墓地贵过房产满20年要续租 网友直呼死不起

  4月2日,福建省古田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清明节专项督查组,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新华社发

  清明节临近,多地墓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发社会关注。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

  网友直呼死不起

  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还要20年一“交租”?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

  山东的百龄园公墓、辽宁的回龙岗墓园等均出现了部分墓地使用到期的情况,一些家属由此还收到了墓园的缴费通知单。网友“free2012的夏天”说,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还只有20年使用时间,实在是“死不起”。

  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

  比如,在上海嘉定区的“青竹园”“长安墓园”等,占地一平方米左右墓地售价约5万元至8万元,而今年初嘉定区新开楼盘价格水平多维持在1-2万元/平方米的区间,墓地单位价格是房产的4-5倍左右。以年均单位“居住”费用计算,墓地是房产的14-17.5倍。

  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明确,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是指护墓费的缴费周期,而并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为20年,期满后须续租。

  墓穴10年内用完

  民政部此前表示,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居民对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颇为反感。那么,“收租期”是否有延长的可能?

  网友“张贵峰”说,“死有所葬、入土为安”是最基本的殡葬伦理,现在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费”一次,否则便将被视为“无主墓”的做法,让死者难安。

  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机”在大城市上演的现实,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毁绿造墓、填河造墓的现象。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

  上海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介绍,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上海的经营性墓地有7000多亩,已使用的超过5000亩,在公墓土地量不再增加的现状下,剩余的公墓土地还够使用不到20年。

  在北京,人们所熟悉的八宝山公墓周围早已高楼林立,公墓处于城市中央。由于墓地价格高昂且紧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去周边的河北、天津等地买墓,还由此形成了一条“环北京公墓带”。

  殡葬专家乔宽元指出,大城市土地资源紧缺,对墓穴设定一个使用周期是很有必要的,但期限的制定必须考虑百姓的接受程度。

  墓园“以墓养守”

  记者查询发现,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使用年限期满后是否应予续期、如何续期、是否收费及按什么标准收费等则没有作出任何规定。

  专家指出,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租”、按什么价格“续租”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专家建议,相关部门除了要探讨适当延长墓地使用周期,还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平衡墓园和家属的利益,同时,大力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气,缓解人地矛盾。

  东部地区一家墓园负责人说,“但如果家属长期不缴费,园区将来肯定吃不消,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界定超期墓地的处理。”他表示,随着人力、物料成本的上涨,园区不得不通过墓穴的销售贴补管理上的亏空,实行“以墓养守”。“一个清明节下来,交通短驳车、治安、管理的费用最低也在20万元,希望能够理顺定价机制,在让墓地价格回归合理的同时,让管理价格也回归合理水平。”

  乔宽元指出,应在殡葬产业的价格体系中肯定从业者的服务和劳动价值,鼓励消费者为从业人员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无形产品买单,而不是通过消费其推销的高价产品为服务“补漏”。同时,还应大力倡导百姓“厚养薄葬”的观念,对生态葬制定一套完善合理的支持政策,扭转其“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相关新闻

  集体生态葬:58名逝者仅用地2平方米

  不需要逝者家属花一分钱,不放鞭炮、不烧纸钱,58名逝者的骨灰依次被放进一个深约1米,总面积仅2平方米的墓穴里,再用土掩埋,然后栽上鲜花……这是4月2日,四川省殡葬协会和眉山市民政局在眉山市彭山县莲花公墓组织举行的集体公益生态葬安葬仪式上的场面。

  莲花公墓去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此次集体公益生态葬是眉山市继去年在这里举行首届后的第二届。去年仅有21名逝者的骨灰被集中安葬在2平方米的土地里,而今年的逝者人数达到58名。“由于公墓离成都近,58名逝者中除了眉山市、彭山县的外,还有不少来自成都市。从人数的成倍增加表明,这种‘惠民、节地、生态、人文’的葬式葬法,正逐渐受到市民青睐。”莲花公墓负责人罗永田说。

  今年50岁的杨明是成都市青羊区人。当日,他和姐姐、姐夫带着母亲的骨灰前来参加集体公益生态葬。“86岁的母亲是位小学高级教师,两年前因病去世,生前就希望死后薄葬。这次听说这里有公益生态葬,我们就报名参加了,也算完成了母亲的心愿。”杨明表示,他今后也会像母亲这样,死后以低碳方式回归自然。

  眉山市民政局局长余自生说,眉山市将把每年一度的集体公益生态葬作为常态来抓,由公墓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给参与者享用,大力推行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和谐殡葬。目前,全市火化率实现7年连续增长、达74.6%,火化区火化率保持在90%以上。从2010年至今,全市共免除9413人的基本丧葬费,共计651万元。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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