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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疑被盗刷 客户与银行对簿公堂

2014-04-02 16: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民警提醒,如果有这样的装置在pos机旁,刷卡请提高警惕。(图据网络)

  刷卡消费时,被提醒信用额度余额不够,查询发现卡内多出一笔3000多元的消费记录。“卡一直在自己身上,怎么会莫名多出一笔消费呢?”成都市民谭先生怀疑自己的民生银行贷记卡被克隆,遭到盗刷。事后,他以银行方没有尽到保护客户财产安全的责任,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昨日下午,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审理结果并未当庭宣判。

  疑被克隆

  起诉银行承担损失

  去年4月23日,谭先生在成都一家商户刷卡结账时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谭先生拨打了客服热线查询后得知,该卡10天前在“欢乐空间装饰有限公司”有一笔3216元的消费记录。谭先生说,自从2012年5月办理了贷记卡后,他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密码,也没有将卡交给别人使用,怀疑可能是卡被他人克隆,从而导致了盗刷。谭先生认为,银行在交易发生后应通知他,但银行并未尽到这一责任。

  因此,今年1月13日,他一纸诉状将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共同退还3216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共6700元,删除贷记卡逾期记录。

  密码签名一致

  视为本人消费

  昨日下午,在庭审上,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认为,谭先生的贷记卡由信用卡中心发放,应由对方负责。对此,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代理律师称,谭先生使用的贷记卡,“只要持卡消费人输入了正确密码,签名确认与卡背面的签名一致,就视为他本人的交易。”该律师说,即便不是谭先生本人进行的交易,也不能排除是他授权或委托他人进行。

  针对谭先生所说的银行在交易发生后并未通知他,该律师说,银行确实有短信通知业务,但这属于增值服务,需要用户与银行签订协议,并每月缴纳一定费用后才能使用,而谭先生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昨日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警方提醒

  刷卡要本人

  小心“黑匣子”盗走信息

  针对银行卡被盗刷一事,警方建议,市民最好向银行申请账户短信提醒服务,一旦有人盗刷,就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并及时挂失冻结银行卡。此外,刷卡时,市民应该由本人办理,不要让卡片离开自己的视线,并保管好交易签购单,“如果发现刷卡的pos机卡槽侧面有黑色的小盒子,应提高警惕,那可能是用来复制银行卡信息的,可改用现金付款。”警方称,一旦发现自己银行卡被盗刷,应及时挂失并报警。

  华西都市报记者 甘昕鑫 见习记者 周家夷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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