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章斐然)人民财经了解到,对于发改委对多家上海金店展开的反垄断调查,涉案的金饰业者试图让相关责任由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主要承担,从而避开对企业的重罚。
按照相关法律,一旦认定存在价格垄断,牵涉其中的公司将面临重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关公司涉及上市公司老凤祥(600612.SH)与豫园商城(600655.SH),根据老凤祥和豫园商城在上海地区的营业额估算,两家公司面临的处罚金额可能分别超过1.5亿元。对于面临的可能重大处罚,截止发稿,两家公司未披露任何相关信息。
或受高额处罚
人民网财经19日发表《发改委调查上海金价操纵 涉老凤祥、豫园》一文后,老凤祥、豫园商城当晚发布公告,承认上述公司正在接受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调查。公告承认,“调查主要针对老凤祥等上海金店通过‘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平台,垄断上海黄金饰品零售价格。”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简称《反垄断法》),一旦经营者被认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老凤祥没有披露上海地区的黄金销售收入,不过其2012年珠宝首饰产品营收194亿元。据平安证券的测算,老凤祥黄金饰品销售业务约占整个黄金珠宝首饰销售业务的70%。根据老凤祥有限在其官网公布的门店地址统计,上海地区有门店67家,约占其连锁专卖店总数 763 家(截至2012年年报)的8.8%。
根据相关数据估算,上海老凤祥一旦被确认操纵上海地区金价,将面临最高约为1.5亿元的处罚金,是2012年老凤祥净利润的四分之一。
豫园商城旗下主营金银饰品的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实现营收115亿元。老庙黄金在上海有73家门店,全国418家门店。有估计称,豫园商城的罚金最高可能达到2亿元。
协会亦将被追责
《反垄断法》亦规定了对违法经营者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主要与经营者认错的态度有关。
该法四十六条指出,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发改委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此给与了具体的标准。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其他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据人民网财经掌握的消息,老凤祥和豫园商城,连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多家上海金店已向上海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递交十多份《自认报告》。
人民网财经多次联系老凤祥新闻发言人王恩生希望获知该公司对调查的立场,均未获得回复。
事实上,老凤祥与豫园商城借由的平台——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或也将面临处罚,《反垄断法》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上海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此前向人民网财经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暂无更多信息向媒体透露。
据人民网财经了解,被调查的黄金业者,正试图减轻处罚,提出的主要理由是:错误主要责任在协会,并且涉案的主要企业都是上海著名品牌,有的还是驰名商标,他们希望以这些理由保护企业,处罚从宽。
涉嫌信批违规
此外,对于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对上述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最高可达几亿的处罚金额等,这些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重大或然性事项,老凤祥与豫园商城均未能做到完整披露。公告仅告知,“鉴于相关调查尚在进行之中,一旦获得调查结论,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该条款第(十一)项特别指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
据人民网财经掌握的消息,早在今年5月与6月间,上海市发改委与国家发改委就已两次约谈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13家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彼时,上述两家上市公司无一对该事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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