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湖北荆门市工商局网站
中新网3月15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月28日,湖北荆门沙洋县工商局李市工商所接到一起存款变保险申诉,涉及金额两万三千元。
申诉人严先生反映,1月17日,其父亲在沙洋县官垱镇邮政储蓄所办理一笔两万三千元的存款手续,准备存定期一年。工作人员告知存五年定期利息更高,劝说其改存五年定期。严某父亲发现办出来的两万三千元不是存单,是保单,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未告知他,侵犯了他的知情权,要求退保,遭到拒绝。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该所执法人员彭旭东立即前往官垱镇邮政储蓄所,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负责人解释说严先生办理的保险业务相当于是五年定期的另外一种形式,利息更高,唯一区别是不能提前支取,不存在欺诈行为。严先生坚持要求退保,经过协商,储蓄所负责人表示一周内给严先生办理退保业务。
3月6日,严先生致电执法人员,成功退保,两万三千元一分不少,感谢工商帮助。(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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