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退票费,也起不到多少威慑作用,反会可能因为“早退晚退一个样”,影响退票“回炉”销售,从而导致“多输”
铁路部门近日公布了2014年的“春运新政”。相比往年,有了不少细节上的改进。比如,上线运行手机客户端,提前预售临客票,进一步降低团体票人数门槛等。
这些措施有的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平台,给购票者提供便利;有的是为了给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好服务。尽管“一票难求”很难彻底扭转,但铁路部门的这些努力仍然值得肯定。
不过,在看到进步的同时,也有一些“新政”内容引起质疑。最令人不解的,是把改签退票费一律调整为20%。在平时,铁路退票费是根据退票时间而阶梯调整的,根据退票时间分5%(提前48小时以上)、10%(提前24小时至48小时)、20%(24小时之内)三档收取。这种阶梯方案,曾受到舆论普遍认同,认为这是遵循市场规则,既让消费者承担了一定代价,又激励消费者尽快弥补失误,从而减少对售票秩序的影响。
不可否认,春运期间因为购票难、个人行程有更大不确定性等因素,改签退票的情况会比较多。据媒体报道,2013年春运期间仅北京日均就有5万退票“回炉”。大量退票,确实会给铁路部门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从旅客角度来说,退票通常有不得已的因素,即便提高退票费,也起不到多少威慑作用,反会可能因为“早退晚退一个样”,不到最后关头不退票,进而影响退票“回炉”销售,从而导致“多输”。
此外,“新政”中还有一个瑕疵,是保留了网络和电话购票提前两天的“特权”。前两年,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一些农民工因为不太会使用网络和电话来订票,半夜去售票点排队。在网络和电话可提前两天买票的情况下,这些排队购票者当然更加没有“竞争力”。
铁路部门解释,这是希望引导更多人使用新的购票方式。但经过这么长时间普及,只要会上网或用电话订票的,肯定会优先采用。从公平的角度说,不如取消那两天时间差,让那些只能深夜去排队的购票者,多一点希望。
铁路部门起码要尽力避免因政策不合理而给旅客增加负担或加深不公平感。就此角度而言,尤其是统一上调退票费的“新政”,大可商榷。春运购票尚未开始,但愿铁路部门能倾听不同意见,及时调整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