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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谈判半数省份未落地 患者与药企双输

2016年07月29日 08:34:35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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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十个月的药价谈判使三种治疗乙肝和肺癌药品降幅超50%,但半数省份未落地,导致患者“跨省买药”,外资药企陷入焦灼。7月27日,广州乙肝公益组织亿友公益联合8个省份的乙肝病友以及乙肝携带者给全国19个省份(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新疆、重庆)101个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寄出建议信,呼吁相关出台政策,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慢性病门诊医保报销范围。

  今年5月20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公布结果,谈判药物包括葛兰素史克的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韦瑞德(替诺福韦酯),浙江贝达药业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凯美纳(埃克替尼)和阿斯利康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产品易瑞沙(吉非替尼),三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 67%、54%、 55%。

  卫计委曾表示,谈判药品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挂网采购。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在6月底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公布谈判结果。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按照谈判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

  但现实是,根据亿友公益调查显示,全国超过40%的地级市未将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大病)报销病种,导致乙肝患者只能住院才能申请报销,而乙肝患者通常不需住院治疗。

  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对财新记者表示,“如果乙肝不能门诊报销,患者等于还是要自费治疗,要求乙肝患者住院才能报销的医保政策明显不合理。”

  根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显示的信息,中国的慢性乙肝感染者数量为9600多万,其中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口服核苷(酸)类药物或注射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否则病情将有逐渐恶化的可能。

  2015年,亿友公益对全国333个地级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进行了调研,发现全国共有74个地级市职工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142个地级市城镇居民医保未纳入。

  其中,海南、福建、河南、贵州的绝大多数乃至全部地级市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黑龙江、云南、新疆等省份的绝大多数乃至全部地级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

  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表示,目前除了替诺福韦酯之外,其他所有的乙肝药物都在医保目录中。但是很遗憾,全国还有40%以上的城市未将慢性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导致患者只能住院才能医保报销,这明显不合理,导致乙肝患者在这些城市只能自费治疗。

  所谓药品价格谈判,是指2015年底,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启动针对外资药企原研药的“价格谈判”,意图通过“带量采购”的方式,大幅下调外资药企原研药价格。

  降低药价的同时,中国政府向外资药企许以进入医保目录的“愿景”。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曾表示,专利药品谈判一旦取得成功,则考虑将其纳入相关药品报销目录,使药价得到降低。在全国推行大病保险之后,要对20多种疾病进一步给予补偿。

  但如今,药价谈判在半数省份未落地,导致参与第一批药价谈判的药企陷入“带量不足”的焦灼。“药价谈判产品不能快速进入全国医保,不能在全国实现落地,就意味着产品的销量不能达到谈判预期,那么药企让出的利润空间就成为损失,无法通过薄利多销来补充。”一位外资药企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药价谈判的落地承诺未能如期实现,将会影响更多药企参与二期药价谈判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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