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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招远集资诈骗案:"金都富姐"如何吸金1.7亿?

2016年11月04日 09:44:4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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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王丽。

  □ 本报记者 孙安清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徐 忠

  卷宗7000多页1米多高、涉案4万余笔案值1.7亿元、许诺30%至60%的高额利息……“金都富姐”王丽(化名)集资诈骗案件令人咋舌。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人王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烟台招远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集资诈骗案。

  干洗店小老板变身“金都富姐”

  招远市因盛产黄金被誉为我国的“金都”,很多商人因为挖掘金矿、经营黄金而致富。

  上世纪70年代,王丽出生在招远市一个普通干部家庭,中专毕业后结婚生子,在创业东风的感召下,她在招远城区开起了一家干洗店。由于吃苦肯干、经营有方,收入不菲,一家人日子过得滋滋润润。

  随着洗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王丽已经不用再亲自“操刀”,而是雇佣了专门的服务人员,自己过起了打打麻将、参加酒会、朋友聚餐的闲适生活,不但积累了人脉,更是见识到了那些大款挥金如土的潇洒、富婆手提LV的雍容。相比于他们,王丽深深自惭于自己生活的“巨大差距”,在痛苦与煎熬中急于摆脱目前窘境,她甚至夜不能寐。“做人上人,做大买卖去”——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她脑中渐渐浮现。

  仅仅几年时间,周围的亲朋好友惊奇地发现,当年那位洗衣店女老板王丽不仅将生意红火的干洗店免费赠送给了别人经营,而且听说她这几年转投黄金行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在深圳、济南、招远有首饰交易商行和加工厂,拥有宝马、路虎、奥迪等一众豪车,与王丽交往的人都感觉她人脉宽广、经济实力雄厚……此时的王丽似乎已经完成了从“草根”变“富姐”的华丽转身,越来越多的人用仰视的目光看待她创造的现实版“金都传奇”。

  金精矿投资开启了“第一桶金”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王丽自导自演的一场镜花水月。

  黄金,成了王丽最好的“表演道具”。当年推掉干洗店后,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消费需求,更为了营造自己财大气粗的假象,王丽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编造与广西一位老板买卖金精矿的谎言,欺骗招远市某私企负责人甘某入股合伙经营,而实际上则是用甘某的投资款,去支付她日常各种高档开销。

  时间长了,投资人甘某不见回报,单方提出撤资终止合伙协议。此时的王丽还“一肚子苦水”,谎称买卖金精矿利润丰厚,但她却不幸被别人骗走部分投资款导致资金出现危机。无奈之下,她给甘某打下500万元欠条。

  与甘某一拍两散之后,王丽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巨大的资金漏洞,二是怎样继续维持自己贵妇般的生活水平。此时,依靠亲朋好友的那点借款,已经无法满足她欲壑难平的内心,于是一个更加疯狂大胆的想法,在王丽脑中如快速形成。

  老农贷款50万元投资“富姐”

  老张,招远当地一位普通农民。2012年8月,他从别人那里听说了王丽的“富姐”传奇故事,而且还听说,只要能将钱存到王丽那里,就能拿到30%至60%不等的利息。因为跟王丽还算远房亲戚,老张想尽办法从银行贷到了50多万元款,一股脑将钱交到了王丽手上。老张对王丽竖起大拇指:人家“富姐”就是厉害,到了日期利息便分文不少到了手中,一共两期,就有30多万元利息。

  王丽最为狂热的一位“粉丝”,是某公司的李总。李总是公司的二把手,他是通过供货商张某认识了王丽,听闻张某在王丽那里投了一千多万元,利息哗啦啦地往家拿,李总也颇为心动。想到自己手底下掌管着企业不少闲置资金,便产生了借机赚一笔的想法。于是,李总便开始试探性地挪用企业的钱投到王丽处,不仅利息给付充足及时,而且最让李总佩服的是,存在王丽处的本金,想什么时候提出来就可以什么时候提出来。

  李总挪用企业的钱越来越多,直到后来王丽资金链出现断裂苗头,供货商张某找到李总,让他停手赶紧撤,可李总依旧对王丽的“吸金创富”能力深信不疑,而王丽也鼓动他继续加大投入,后面回报是“杠杠”的。直到案发,李总一共挪用企业资金8000万余元。

  30%至60%年息极尽忽悠之能事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介绍,相比于一般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王丽的手段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无非还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以维持自己资金链的正常运转。

  但王丽却很敢“玩”,她给出的利息竟然高达30%至60%,换句话说,她的资金链如果不充足,很可能会瞬间断裂。因此,王丽必须得有“绝招”。为此,她绞尽脑汁编造经营黄金首饰买卖、加工贴牌金条发给南方客户赚取高额利润等谎言,从黄某等30余人处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而为了营造一个很有经济实力的外表,王丽利用骗取的借款先后在招远、济南、深圳等地成立7家公司,从事珠宝、首饰生意。当许多投资者来到这些公司参观时,呈现的都是一派繁忙景象。只是他们想不到,这些“硬实力”的展示都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对于那些已经“上钩”的注资者,王丽有时会在车辆的后备箱内堆满了黄金或者钞票,车后轮压得沉甸甸的,有意无意给投资者看,营造出一种资金充足的假象。

  依靠这些浮华的表面吸引眼球的同时,王丽还编造出买卖成品金条发往南方客户赚取高额利润的谎言,瞒着出资人将购进的成品金条在明显亏损的情况下,全部以普通原料名义卖到招远、莱州等黄金精炼企业。说得具体一点,比如王丽在南方花300元买一克金子,则以280元价格卖到招远,制造出资金交易流水异常巨大、生意红红火火的假象,因而蒙蔽了许多投资人。

  “大厦”崩塌亿元本金无力偿还

  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自杀式交易,势必会造成巨额亏损,资金链彻底断裂也就是眨眼之间。据统计,案发前王丽非法吸金共造成1.7亿元本金损失无力偿还。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招远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集资诈骗案。

  2014年6月9日,招远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609”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迅速行动,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并围绕王丽名下所有公司的账目和资金流向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先后辗转深圳、上海、济南、烟台等地调取12家银行海量交易记录,核实清算40000余笔、案值1.7亿本金、利息、复利和债权债务等数据,最终形成7000余页的起诉证据材料,堆起1米多高的36本卷宗。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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