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表示,房地产政策如今有一个鲜明转变,就是房地产要回归“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回归到城市空间的公平分配和使用上来,绝不能成为过度投资的渠道。仇保兴还指出,房地产调控模式应该化整为零,如深圳的问题深圳解决,中央不必出政策。
不少网民表示,“一刀切”式的楼市调控政策难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因地制宜的差异化调控模式应成为今后政策发力方向,而调动地方政府调控楼市积极性必须加快落实调控问责机制,打破“土地财政”怪圈。
“一刀切”难抑房价
去年以来,一二线城市房价快速上涨,不少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落空,这令不少网民意识到,一刀切式的楼市调控政策很难奏效。
网民“张增艳”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显著,楼市调控应该转向地方化,针对区域市场不同特点出台相应的措施,而不是中央的“一刀切”。
网民“光远看经济”表示,面对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应该考虑加快让以行政调控为主的政策退出,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短期的行政调控措施,特别是全国“一刀切”的调控,已经无法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在网民“陈国强”看来,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利益诉求与中央未必一致,而中央在调控政令上又往往要求地方保持步调一致。这种局面随着市场分化的加剧已逐渐打破,取而代之的将是以差异化对策应对分化的市场,这就必然要求转变地方政府的调控角色,提高地方的调控自主权。伴随着调控主体的变化,过去由中央政府统一发号施令的调控模式也将淡出,取而代之的将是以充分调动地方调控主动性为前提的地方因地制宜的差异化调控模式。不加区别的全国“一刀切”、“一盘棋”、“一副药”的调控怪相将退出舞台。
问责机制须落地
尽管造成房价快速上涨有多方面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不利是地方政府“助涨”冲动难抑的重要原因。
博主“建筑知识大全”表示,两方面因素导致了地方政府问责行动迟缓。首先,过度依赖房地产拉动地方经济导致了地方政府不愿意问责;其次,政策的不连贯性加剧了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的困难。涨幅控制目标的不明确性是地方政府“逃避”问责的“有力借口”,尚未纳入市区房价统计的广大郊区县房价成为临时拉低房价的最佳支持。
博主“刘光宇”认为,只有当纸面上的制度变成可执行的细则,并切实地落实下去,让官员们和老百姓看到政策的威力,问责制的真正效果才可能发挥出来。期待问责制从文件中走下来。
博主“谢逸枫”认为,问责机制如何落实?只有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细化和落实其他调控措施。落实调控措施是最有意义的事情,譬如住建部可以定期抽查某几个城市,对没有落实的城市进行严厉问责。
网民“彭澎”在微博上表示,关注楼市调控问责机制应关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完成目标的数据依据是什么。按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大多城市没有完成任务,尤其是一线城市。第二个问题是如何问责。这是一个老问题,如果只是“约谈”是没有效果的。房价涨幅过高的城市可不可以处置呢?如罚收部分涨幅金用于保障房建设?
打破“土地财政”怪圈
博主“六月冬眠”认为,多地楼市调控目标难完成,问责或成空谈,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政府公信力。只要现有的财税体系不改革,不减少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目前的局面就不会改变。
网民“刘光宇”认为,房地产调控千万不能再仅仅以数字说话,平均数说话,调控的效果怎样,只有活在当下的老百姓才有发言权。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制度问题,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毛病就改不掉,指望他们能够自觉进行房地产调控也是痴心妄想,百姓居住问题也就成了空想。
网民“刀笔燕十三”认为,分税制下,地方政府财权小事权大,地方债滚滚而来,同时地方政府又有着勾地的权力,将土地变现、进行一轮又一轮的“圈地运动”并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是这个体系下必然的死循环。只要分税制、土地供应垄断的体系不变,楼市调控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网民“黑山老妖88”认为,如不破除“土地财政”怪圈,不仅严重影响楼市调控的效果,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的执行也将大打折扣。
(记者 赵东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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