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日电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管公积金贷款的难度增加,年轻人基本用不了了。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贷款额度按照存量余额,年轻人基本用不了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难度增加,相比之前大部分国管公积金缴存者都可以申请到80万的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使得缴存年限短,缴存比较少的人贷款额度明显受限。
此外,通知还规定,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基本上改善型二套贷款利用国管公积金的难度将明显提高。整体利用国管公积金贷款难度明显增加,预计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购房者将大部分必须选择商业贷款。”张大伟说。
不过,南京市公积金办公室主任金林俊也指出,国管中心出台的此项政策涉及中央国家层面,国务院各个部委如:发改委、教育部、交通部等员工公积金交在国管局。南京除了个别单位属于此范畴外,其余应该没有部门公积金交于国管局,还是按照此前的相关政策执行。“三套房肯定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但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法制晚报”的官方微博援引业内人士的分析称,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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