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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央企及子企业已引入非公资本 国企改革将“一企一策”

2013-12-19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刘辰瑶)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北京表示,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未来国企改革将“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闻发布会接受中新社记者提问时,黄淑和表示,自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已经取得进展。

  他透露,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2005年到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发行的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达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元(人民币,下同)。2010年(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颁布以来,到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4473宗,占到交易总宗数的81%;金额1749亿,占到交易总额的66%。

  黄淑和认为,当前国企改革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在改革过程中,国资委将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其中,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持股50%以上);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对于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国资委在下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降低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股权比例;大力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吸引社会资本的同时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

  黄淑和称,在国企改革的具体实施中,国资委将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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