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一处建筑工地,一名在高温下作业的工人汗透衣衫。新华社记者 周科摄
盛夏时节,山东省滕州市交警大队在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道上搭起交通遮阳凉棚,为酷暑中出行的市民送去清凉。图为8月6日,在山东省滕州市一路口,人们在交通遮阳凉棚下等待通行。新华社发 宋海存摄
据新华社杭州8月6日电 记者魏董华王俊禄 近日,杭州、宁波、等多个城市的部分企业推行“带薪高温假”,引发普遍关注,给燥热的酷暑增添了心灵上的清凉。如何保障高温条件下劳动者权益,“带薪高温假”有无借鉴意义,还需要哪些制度保障?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极端高温下的“带薪高温假”
热!热!热!7月以来,杭州持续出现罕见高温热浪天气,一轮短暂降雨后,天气再次回归晴热高温模式。
极端高温条件下,部分企业推出的“带薪高温假”立刻引发各界关注。记者从杭州西湖电子集团了解到,从7月26日到8月4日,该公司近千名员工集体放“高温假”,这期间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而工资、高温补助等照常发放。
“趁这10天假期,回家避了避暑,享受一下清凉,照顾一下放暑假的孩子。”5日,刚刚结束休假的企业员工陈述文告诉记者,“公司的这项举措非常人性化,回来干劲更足了。”
“除了新能源开发、保安等一些岗位不能离人以外,其他员工基本都放假了。”西子集团董事长章国经告诉记者,“‘带薪高温假’已经实施了五六年了,我们将假期安排列入年度生产计划中,有计划地推行高温假,并不影响生产。”
此外,宁波、湖州等多个城市部分企业也相继推行了“带薪高温假”,在网上引发不少网友羡慕。
“公司给员工放‘带薪高温假’,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减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章国经说,“而员工假期回来心情好,工作积极性也更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双赢。”
“带薪高温假”离劳动者有多远?
记者从杭州市总工会了解到,高温天气下,即使一部分企业落实了高温补助,但是对劳动者高温下的休息权仍难以做到有效保护。
高温补贴仅仅是用工单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实际上,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权和休息权更需要被重视。
由于停产放假带来的成本颇高,多数企业不愿意舍弃利益为员工放假。有人为一家放“带薪高温假”的服装厂算了一笔账:7天的产值,算上补贴费、厂房空置费,损失达100多万元。因此,要不要在极端高温条件下为体恤员工放“高温假”,成了企业的一个“良心活”。
而作为劳动者,大都担心争取高温福利会威胁到自己的“饭碗”,从而主动放弃维权,而监管部门又不能及时发现,使高温条件下劳动者权益几乎处于无保护状态。一些城市出现的劳动者中暑死亡案例呈上升趋势。
由于高温天气下,“宅经济”“高温经济”呈快速上涨态势,一些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反而更加忙碌。现实情况是,这部分最需要“带薪高温假”的劳动者,如快递员、送水工、空调安装员等,处于高温连续作战状态,却很难得到休息或补贴。
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仍需制度“护航”
据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介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无“高温假”的相关规定,但是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则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杭州部分企业存在一定问题。”在对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进行调研、督察后,杭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朱建维说,“比如个别建筑工地赶工期,让工人在最热时段赶工;有些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高温车间的隔热、通风等降温设施做得不到位等。”
考虑到劳动者维权的弱势,近阶段,杭州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卫生局与市人力社保局主动出击,联合抽查杭州市企业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检查中若发现企业在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马上查处。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杨建华认为,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防范意识,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高温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对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需要好的制度,更需要严格的执行,需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管,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夏家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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