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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短信需“重罚+技术”

2014-11-19 09:50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为彻底根治垃圾短信问题,工信部近日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违反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11月18日《天津日报》)。

  工信部将出台规定彻底根治垃圾短信问题,让人们看到了曙光,没有垃圾短信的梦想或将照进现实。且与以前相比,3万元的罚款是史上最严。不过,与发垃圾短信获得的利益相比,3万元罚款仍是小巫见大巫。据悉,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价是每条纯利润0.04元,发送100万条短信基本在4个小时内即可完成。也就是说,不法分子每小时即可净赚1万元。如此算来,上限为3万元的罚款可谓是“隔靴搔痒”。违规成本低,违法分子自然不会放弃这种黑色利润。在2009年和2012年,先后两度爆出了运营商地方分公司涉嫌为垃圾短信发送提供便利的消息。

  相比国外,3万元的最高处罚也不算高。如英国乱发短信广告,涉事单位或个人可能收到高达50万英镑的巨额罚单;新加坡国会去年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违法发送一条垃圾短信,可能面临最高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罚款。

  解决垃圾短信问题,重罚与技术缺一不可,如提高罚款额度,封杀乱发短信的手机号,研究新技术限制发单位时间短信发送条数,阻止电子“垃圾”等。(李方向)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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