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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或领70亿巨额罚单

2014-08-01 14:28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6年。这一法律被公众熟知,是由于近期几起反垄断案的调查,涉及微软、高通、奥迪、马士基等跨国巨头。

  实际上,在我国诸多行业,不少跨国公司都占据垄断地位,他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国内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有发生。专家表示,随着中国国际地位及在全球产业分工的提升,中国将逐渐剥离跨国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国内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诸多行业占垄断地位

  应国内企业申请,国家发改委于2月份对全球移动芯片领域领跑者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有人士统计,按照《反垄断法》规定,一旦高通涉嫌垄断被调查认定,高通将面临最高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无独有偶。国家工商总局7月30日发布公告确认,微软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目前已被立案调查。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专案组对微软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微软以部分主要待检查人员不在国内、北京或联系不上为由,使突击检查未完成全部检查内容。

  据悉,一些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后,很快就通过中外合资、独资或购买股份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在我国的诸多行业占据垄断地位。据统计,外资企业在我国食用油领域的市场份额占到了80%左右,导致近年来食用油价格不断上涨。在日化行业利用企业兼并,占据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导致民族日用化工企业面临生死迷局。另外,在汽车零配件、种业等行业也占据了极高的市场份额。

  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国内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有发生。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白明表示,随着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地位的提升,国内企业也迫切需要平等的竞争环境。

  中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通过后,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日已有6个年头。目前,中国反垄断执法是三部门共同执法格局。按照分工,国家发改委依法查处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则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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