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北京时间昨天深夜,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专家组报告,报告认定美国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2项反补贴措施的重要法律基础违反世贸规则。
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也称DS437案,始于2012年5月。本案涉及工业品、新能源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共计22类产品,以这些产品反补贴调查终裁前一年的出口美国金额计算,涉及中国企业每年出口金额约72亿美元。根据世贸规则,构成补贴需要的条件之一,即政府或公共机构给予财政资助。而此案胜诉,首要意义就在于直接挑战美国认定中国补贴的这一法律基础。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
李成钢:简单地说什么意思呢,就是美国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占有多数股权,控制这个企业,所以它就不把它作为一个企业来看,它把它作为“公共机构”来看。那么它与其他的企业做交易的时候,它认为提供了补贴。那么现在,通过这个案子,我们把美国的这种做法,从法律标准以及这个标准的实施方面,都证明违反规则了。这是中方在本案中获得的一个重大胜利。
本案通过22起反补贴措施“打包”、系统性挑战了美国在公共机构认定、土地补贴专项性认定和出口限制措施的补贴等法律基础。李成钢表示,针对美国近年来频频高举的“双反”大棒,目前中国已经编织出一张严密的法律大网,正从不同角度挑战美国滥用贸易救济规则的做法,保障中国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
李成钢:这个案子的胜利,更好地维护了中国产业的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方持续不断挑战美方滥用贸易救济的做法,也是在维护多边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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