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日前,晨报报道散装香水的调查,引起市民朋友广泛关注,有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夏天的挥发型车用香水(以下简称:车用香水)更危险。这些香水成分中含有酒精,容易引起爆炸。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人用“香料+酒精”的散装香水作为车用香水。
其实,不管是散装香水还是整瓶的车用香水,很多都是三无产品。专家和医生都建议不使用,律师表示,这类产品如果是三无产品,出问题维权就比较困难。
香水无中文标识
前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吕厝北的东方巴黎批发市场。在一家精品店,记者看到,货柜上摆满各式各样的车用香水。店员告诉记者,这些香水价钱大多几十元,一瓶能用一年左右。
记者注意到,这些车用香水的瓶身和外包装都没有用中文字样标注的厂名、厂址、厂家联系电话等产品信息。店员表示:“这些香水味道都不错,不会有质量问题,没标产品信息又没事。”
当记者质疑道:“这种香水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店员不耐烦地说:“就一个香水而已,能有什么危险?”
记者在其他家精品店,也发现了类似的车用香水。
散装香水成车用
随后,记者在一家化妆品批发店里看到,该店的货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香水。记者表示要买车用香水,店员拿出一个标有“车用香座”字样的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玻璃状的香座。店员表示:“这就是车用香水的香座,只要用针管将香水打进香座里,就是车用香水。”
“打什么香水进去?”记者问。
店员从装香座的盒子里拿出一个装有液体的白色瓶子说:“买这个香座,厂家就送这样一瓶香水,只要把这瓶香水打进香座里,就可以用。如果这瓶用完了,可以自己买散装香水打进去用,或者把人体香水打进去用也可以。每次差不多打10ml进去,可以用一两个月。”记者拿起装满液体的白色瓶子,一打开瓶盖就问到一股刺鼻的味道,瓶身也已被该液体染成蓝色。
当记者质疑散装香水和人体香水当车用香水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时,店员表示:“怎么可能有安全隐患,同样是香水,别人都用得好好的。”
记者翻遍该款香水座、香水瓶身和整个盒子,都没看到该款车用香水的相关产品信息。“这个是广州产的,送货过来时,就没有这些标识,不过没有质量问题,你可以放心使用。”店员说。
记者注意到,这类香座每个可以卖到几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但大多都没标明产品信息。
香水无保质期
记者又来到位于莲花五村的一家汽车美容店,该店的车用香水卖得只剩下一瓶,记者拿起一看,发现其瓶身也没有中文标识。一靠近瓶口,就能问道一股刺鼻的味道。店员表示:“这些车用香水非常好卖,如果用完可以再来买香水添加进去。”
随后,记者问道:“这类车用香水没有保质期吗?”店员表示:“香水能有什么保质期,能用就好。”
可用挂饰精油或香片
厦门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车用香水受到不少厦门车主欢迎,这些香水有的里面添加酒精,有些劣质的“有毒”香水则可能是添加了甲醇(即工业酒精),会给人体和行车安全都带来不良影响。
“香水质量好坏,无法通过肉眼鉴别出来。三无的车用香水,车主不要选用。”该人士表示,“夏天温度较高,不要把车用香水放车上,否则在车内高温条件下,可能发生燃烧爆炸,危及车内人员生命安全。此外,如果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装香水的香座可能直接飞砸在车上或人身上”。
该人士呼吁,为了安全起见,市民不要选用挥发型的车用香水,可选用挂饰精油,直接绑在车内后视镜上,发生意外时也不会对人造成伤害。这种精油主要是用天然植物精油、香精和油脂调配而成,不需要添加乙醇等助挥发物质,不会因高温而发生爆炸。此外,市民也可选购精油香片,这是用高分子发泡材料制成的一种固体香片。市民也可以选用香膏,可以将其直接放在仪表台或座位下,使用比较方便。
遇损害可能遇维权难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表示:“对于因产品质量不过关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车用香水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果没有这些凭证,因该车用香水在车内发生爆炸致人受伤,或者致使驾驶员出现身体不适进行维权时,可能就会碰到维权难的问题,因为商家可能会借此逃避责任。
从更根本上来说,消费者应尽量不要购买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应到有正规资质的地方购买证件齐全的产品。
地方标准由企业自愿采用
此前,国家没有关于车用香水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车用香水的管理是一个盲区。为了对车用香水的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福建省质监局发布车用香水地方标准,该标准对车用香水感官、理化、卫生、生物安全性等方面做出规定,于2013年5月20日正式实施。
厦门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标准为地方推荐性标准,按《标准化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该标准的实施将为企业生产提供依据,企业一旦明示采用,就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
但记者调查发现,该标准对在厦销售的车用香水起到的规范作用似乎并不大。
[责任编辑: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