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2019报告中的中国营商环境
世行2019报告中的中国营商环境
□ 王美舒
世界银行《2019营商环境报告》于日前发布,基于北京与上海两个样本城市的得分,中国在“营商便利度”上的排名由78名跃升至46名,“获得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跨境贸易”三方面得分大幅度提升,“开办企业”“登记财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四方面得分有小幅增加,“执行合同”则保持原有较高排名。
我国在“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上的变化,与样本选取、问卷翻译等细节上的完善有一定关系;但纵观本次得分情况,北京、上海围绕营商法治环境所做的回应性与针对性努力,仍是我国“营商便利度”名次提升的主要动因。
自2018年1月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上正式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又经上海、北京1至3月份迅速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再至2018年5月世行调研工作结束,我国能够在短时间内于世行评价体系中取得多项进步,表明了政府深化市场改革,推动法治建设,活跃民营经济之决心。
欢欣鼓舞之余,我们也应理性思考本次进步。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及其排名,对我国微观法治环境改善而言,是一个有效激励机制,但其作用不应过分夸大。
从指标上看,世行所采用的指标与其试图测量的内容之间指向性有限。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的研究者曾运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开办企业”的指标评估中,创办企业所需步骤与企业家对相关法律的主观评价呈弱相关关系。而在融资方面,市场主体所关注的信贷质量和信贷分配,并没有得到世行营商环境工作组的评估,这就使得信贷权利指标上的得分,在投资者眼中有效性弱。
从排名上看,世行“营商便利度”名次也仅能为各国市场法治环境的比较提供部分参照。以俄罗斯为例,在普京政府的主导下,俄罗斯于“营商便利度”中的名次上升迅猛,但这并不能说明其在短时间内就形成了有利于市场繁荣的法治环境。相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团队指出,在名次大幅提升的同时,由于国内市场集中和产权保护问题没有解决,俄罗斯对其国内中小企业和国外投资者而言,仍不具有良好营商环境。而在排名较高的国家之间,名次所呈现的信息也有限。新加坡在历年营商环境评估中都排名颇高(2019年排名第2),瑞典和法国则较为逊色(二者均为20-30名之间)。但这并不说明瑞典和法国实际的营商环境劣于新加坡,相反,三者在发展过程中,都各自形成了促进经济繁荣的良好法治实践。
当任何一个评价体系,成为重要甚至唯一挥动的“指挥棒”时,其评估活动就会受到人为干扰,正向激励作用也会降低。我国在注重迅速提升世行“营商便利度”排名的同时,也需根据国内法治的实际状况,务实、有序地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各项工作。正如世行团队在《2018营商环境报告》中所提醒的:“虽然诸多营商环境指标是‘行动指向’的(actionable),但并不是所有指标在特定条件下是‘值得行动’(action-worthy)的。”“营商环境改革和市场监管改革,仅能为可持续经济增长打下一部分坚实基础。在营商环境之外,还有诸如公共财政的有效管理、教育投入的增加,以及新技术的运用等方面需要得到同样的关注。”世行团队建议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各项发展目标(包括经济、社会、教育、健康、环境)的重要程度,在推行营商环境优化的同时,不排除其他更有价值的改革。
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为我们提供了诸多启示:相比起制度改革、结构调整等宏观命题,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在微观层面所做的细致工作,能有效促进法治环境的提升;而面向国内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改善,较之以招商引资为目的的投资环境建设,更具普惠意义,对我国经济繁荣的意义也更为重大。但在提升世行“营商便利度”排名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背后所隐藏的问题,形成针对中国问题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全面认识我国企业所遭遇的法治难题,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研究”课题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