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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 中国如何化解债务问题?

2016年06月29日 09:29:00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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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经历了三次比较严重的债务问题,分别是1978年-1981年、1988年-1992年、1997年-1999年。CF40小编将这三次债务问题的化解路径做了大致梳理,供您参考。

  1978年-1981年

  债务主体:中央财政赤字

  化解路径:

  1、严格财政纪律,压缩支出,压缩固定资产投资;

  2、分权式改革释放生产力,搞活农村和国企扩大税基。

  1988年-1992年

  债务主体:高达3000亿元左右的企业间“三角债”。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形成恶性循环,实体经济受挫严重。

  化解路径:债务重组与债务货币化相结合

  1、1991年,中央以东北三省为试点,集中清理“三角债”,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于企业之间的债务借助易货方式解决,对于效益较差的企业,通过“抓大放小”、“兼停并转”手段化解危机;

  2、对于部分企业和银行的不良债务,采取银行注资方式,通过“债转股”进行核销。

  1997年-1999年

  债务主体:国企经营问题造成的金融机构坏账。

  化解路径:

  1、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快供给端改革。提出国有企业“三年脱困”重大举措,借助“纺织压锭”等行政手段推动国有企业去产能; 以“抓好大的,放活小的”为原则,促进企业间的兼并与重组,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收缩战线。

  2、实施财政金融改革措施,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采取积极财政政策,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增发1000亿元长期国债用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999年增发长期国债110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借助国有商业银行财务重组,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损失。向四大国有银行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1999 年将1.4万亿元资产出售给新成立的华融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

  实施“债转股”,减轻企业债务负担。1998年-2000年,把近600户企业4600亿元银行债权转为国有资产公司对借款企业的股权。

  简单来说,我国化解债务问题的历史路径可以概括如下:

  1、压缩财政支出、扩大财政收入。主要通过压缩地方财权限制地方投资冲动,控制固定资产盲目和重复投资,同时千方百计扩大财政收入特别是预算外非税收入。

  2、对经济过热和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债务问题进行清偿和重组。经济发展从过热进入调整,相关行业和企业层面问题凸显,清理整顿对应的企业和行业问题及债务有助于减轻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集中财力。

  3、尽量在大规模债务集中到期前稳定或者刺激经济。债务问题最终转化为到期偿付能力问题,偿付的前提是有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因此,稳定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利于稳定和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减轻到期偿付压力。

  4、到期债务软性重组,包括增发新债、展期等。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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