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11月26日电 (钟旖)2015年,重庆新增政府债券收入162亿元(人民币,下同),加上地方政府置换的债券收入662亿元,今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24亿元,其中709亿元分配用于区县,占债券资金的86%。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6日表决批准了重庆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封毅称,地方政府新增的162亿元债券收入,已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137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5亿元;地方政府置换的662亿元债券收入,按规定将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519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143亿元,综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共达824亿元。
封毅称,为确保当地经济平稳发展,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重庆2014年政府债务余额3250.4亿元,加上2015年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财政部核定重庆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412.4亿元,其中市本级(含两江新区)1064.5亿元,区县(自治县)2347.9亿元。按此限额作为政府债务余额计算,预计该市2015年债务率为62%左右,低于全国86%的平均水平。
听取审议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后,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透明,对部分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偿还债务,切实降低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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