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日前公布的分析报告,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和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成为助推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尤其体现在出租房屋收入的大幅提升与养老金或离休金的增长。
报告显示,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69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313元,同比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影响因素,实际增长7.9%,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7和0.1个百分点,增速小幅回升。
报告指出,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一季度和上半年相比,总体呈高开低走后又小幅回升的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和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
首先,居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8.4%,总体较为平稳,随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逐年上提,工资性收入刚性增长。
其次,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速大幅提高。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7.7%,增幅和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0.6个百分点。增速大幅回升主要得益于农村居民集体分配的红利及城镇居民股息、分红明显提高促使红利收入高速增长,同时出租房屋收入也有大幅度提高,成为推动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第三,居民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6.9%,增幅高于去年同期6.4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占比最大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19.6%。此外,城镇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成倍增长也推动了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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