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中影诉优酷擅播《狼图腾》索赔210万

2015-03-22 11:27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认为百度、新浪微博及优酷三大网站擅自播放《狼图腾》,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将3家网站所属的公司诉至法院,分别索赔22万元、22万元和21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3起案件。

  中影公司诉称,2月19日,国内开始公映《狼图腾》,其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国内独占性全部著作权。该部影片公映后,其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搜到了大量涉案影片的侵权链接。2月28日,其通过电子邮件向百度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链接,并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对“狼图腾”关键词进行屏蔽,但百度公司未予处理。

  中影诉称,在新浪微博上也存在大量涉案影片的侵权链接,点击链接可以播放涉案影片。3月2日,其发邮件要求在影片公映期间不得传播,该公司虽然对律师函中的链接地址进行了删除,但还是有其他链接。此外,优酷网在未经其许可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提供了该部影片的在线点播服务。

  中影公司要求3家公司删除《狼图腾》的相关链接,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2万元、22万元和21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张淑玲)

[责任编辑: 张朝华 ]

[责任编辑: 李桂英]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