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6年内实现税种全部立法 手机红包将有规范 亲友之间小额红包不收税
企业发中奖红包 需缴税
“税收法定”是本次两会期间的一个“热词”。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参加人代会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类似“手机红包”等互联网新生事物,国家税务部门将依据税法分门别类予以明确规范。企业给个人派发的有中奖性质的手机红包应当收税。
此外,有奖发票可能与互联网相结合,解决手工刮奖、兑奖要跑腿等不方便的问题。
税收法定 2020年前 税种将全部立法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参加人代会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法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快税收法定的进程对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来说就是要认真执法。
税务部门有80万人的队伍,85%以上都在执法一线,不仅要依法治税,还要依法治队。
他认为,“税收法定”时间紧、任务重,目前18个税种只有3个有法,到2020年前,也就是要在6年内,把改革后保留的税种全部立法,还有新的事项通过立法规范。
同时,还要积极配合立法,在新的法律没有通过和生效前,执行好现有的税法和条例。
关注红包 企业发中奖性质红包 需要缴税
王军还表示,春节期间手机红包爆发式增长,他关注到了网上的议论。他赞成发红包的前提是合法合规,不能暗度陈仓。
同时,对企业派发给社会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当收税,这于法有据,并且收税时由发红包企业代扣代缴;亲友之间娱乐性质的小额红包不应收税,这不与现行税法冲突。
王军说,互联网快速发展催生新事物、新业态,提出新课题,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依据税法分门别类予以规范明确。
大家支招 有奖发票 是否可网上兑奖?
此外,王军表示,红包给他的思考是怎么改进有奖发票问题。现在的手工刮奖麻烦,还要跑很远去领奖,且不能保管,丢了、损毁都难以解决。但这些问题在互联网状态下,通过“互联网+发票+有奖发票”,都可以解决。希望大家提建议。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