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媒体计算出城镇居民收入34年增长71倍,此消息得到广泛传播。国家统计局11月14日反驳了此说法,同时表示,从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5倍。
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4%
根据统计局日前在其官网上公布的数据,不少媒体近日以“城镇居民收入34年增长71倍”为题,报道1978-2012年的34年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长到24565元,增长了71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长到7917元,增长了58倍。
国家统计局昨日对此说法进行了反驳,称实际上,71倍和58倍指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名义增长倍数。物价水平上涨使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并没有增长这么多。因此,反映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情况要扣除价格上涨影响。
国家统计局表示,在阅读或使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居民收入数据时,不但要看名义增长率,而且更应关注同时发布的实际增长率。
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对十几万户居民家庭的直接调查结果,从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5倍,年均实际增长7.4%;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8倍,年均实际增长7.5%。
居民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在这34年间,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在扩大,用平均收入来计算并不能反映实际感受;同时,这些年居民收入平均增速低于GDP的平均增速。
按照此前国家统计局的报告中,从1978年到2012年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速高达9.8%,而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为2.8%。
王雍君称,我国整个分配格局是有利于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不利于居民收入的,尤其是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居民收入增速长期低于GDP增速。如果这种局面长期下去,则会影响经济活力。未来经济增速或在7.5%左右,财政收入的增速也应大体相当。
从财政收入方面看,2012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117254亿元,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年均增长14.6%。
■ 名词解释
名义增长速度
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货币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计算方法是用报告期居民人均收入减去基期居民人均收入再除以基期居民人均收入。
实际增长速度
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货币收入所能形成的实际购买力增减变化情况。计算方法是在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长速度中扣除同期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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