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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年实增10.5倍

2013-11-15 09:37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有媒体片面引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报道称,过去34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71倍。这样的高速增长数据让很多消费者难以认同。“1978年100元能买多少东西?现在能买啥?”一位网友留言表示,这一数据没有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到底居民收入增速有多高?昨天,国家统计局网站刊文回应说,反映居民收入实际增长要扣除价格上涨影响。

  这篇署名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高级统计师冯怡琳的文章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对十几万户居民家庭的直接调查结果,从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5倍,年均实际增长7.4%;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8倍,年均实际增长7.5%。

  某媒体11月6日刊发的一篇国家统计局报告说,改革开放以来的34年,是我国历史上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34年。以居民收入为例,“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5%。”

  此后,一些媒体以“全国城镇居民收入34年增长71倍”为题进行了片面转载报道,引起不少网友质疑。对此,国家统计局方面澄清,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1倍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58倍,指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名义增长倍数,但物价水平上涨使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并没有增长这么多。因此,反映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情况要扣除价格上涨影响,在阅读或使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居民收入数据时,不但要看名义增长率,而且更应关注同时发布的实际增长率。

  名词解释

  名义增长速度

  名义增长速度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货币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计算方法是用报告期居民人均收入减去基期居民人均收入再除以基期居民人均收入。

  实际增长速度

  实际增长速度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货币收入所能形成的实际购买力增减变化情况,计算方法是在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长速度中扣除同期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人均家庭总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等,才是可支配收入。涂露芳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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