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楼市“去库存”的行动中,财税、金融政策成为常用手段。推进异地贷款、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放宽提取条件……这些购房利好政策已成为不少地方公积金新政的“标配”。一些城市选择直接给予购房者补贴。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江西、甘肃等省份正在推进公积金贷款全省“一体化”政策。江西还提出在2016年,市、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上,四川表示今年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湖北探索在乡镇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外,福建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还有多个省份表示将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
除公积金政策外,各省级政府还试图通过减少税费和手续费的方式,降低购房者的交易成本。
2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由20%调整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3.5%调整为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1%。
此前,江西省政府要求进一步降低房地产相关税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房地产开发的收费清单,没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收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收取清单外的费用。
另外,甘肃省还将住房转让手续费整体下调33%,宁夏居民购买住房交易契税税率超出1%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新疆则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照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
与此同时,多地还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减税优惠。南昌市全面下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宁夏将简化、合并和下放房地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费缴纳方式。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60多个城市直接补贴购房者,且大多为三四线城市,各地出台的补贴方案也各式各样:
四川省眉山市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凡购买城区内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享受每平方米500元的补贴;杭州市富阳区则根据学历补贴购房者,学历越高的补贴越多,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购房者,补助购房款的1.5%,最高不超过3万元;河南省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两万元的购房补贴;福建省连江县的购房补贴则按照“面积梯度”原则,居民购6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每套补贴1.2万元,60~100平方米的,每套补贴2.2万元。
一边是鼓励购房,另一边则是推动既有房产改变业态。
不少省市正着力培育租赁市场,或者将库存的商品住宅转变为旅游或养老地产、创业工场等。
例如,江西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并鼓励规模化租赁企业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对房源套型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中小户型租赁需求。
福建则对房屋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住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对企业三年内所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所得税予以适当奖励。山东明确提出把房产租赁作为重点行业来培育,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兼营住房租赁业务,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用房缺口。
作为“国际旅游岛”,海南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或转成租赁型旅游、健康养生地产等。
内蒙古自治区也提出,商品住宅库存中大户型较多的地区,可将大户型住宅改造为适合于为企事业单位公租房配套、大学生创业需求的公共租赁房,并列入政府补助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还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流,将库存的商品住宅转化为创业工场或创客空间。
[责任编辑:袁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