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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受损住宅签约后将由房企先行代偿房贷

2015-10-12 14:0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天津10月12日电(记者毛振华)自9月25日开展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正式协议签约以来,部分业主对正式签约后依然要还房贷问题较为关注。12日天津滨海新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表示,选择收购业主正式签约后,房贷将由房企先行代偿。

  房屋受损业主在签订正式协议后,相关资料会转到滨海新区房管部门,对业主房屋是否存在抵押贷款问题进行核实。对于有贷款的房屋,房管部门会将这部分资料转交给财政部门。

  为方便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减少业主负担的利息,目前财政部门与房地产企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由银行提供被收购房产的贷款余额信息,房地产企业先行代偿这部分贷款。待业主验房后,再将代偿资金从应支付业主的住宅收购价款及附加款项中扣除,并将余款支付到业主指定银行账户。

  一般情况下,从正式协议签订到还清银行贷款需要5个工作日,如果被收购住宅以往存在还款逾期、担保公司代偿等问题,所需时间还要相应延长。如果业主房贷还款日正好处在该时间段内,银行还是需要作房贷扣款处理的。

  滨海新区政府还表示,各银行机构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但需业主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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