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是房屋中介业内的行话,意思是客户在一家中介公司看好了房子,不久却和另一家中介公司签约或直接和房东签约。昨天记者获悉,中介工作人员秦某以客户跳单为由进行暴力勒索,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2013年4月下旬,客户刘某跟随中介公司员工秦某在海淀区一小区看房。看中一套房屋后,刘某觉得租金太高,并未与秦某所在的中介公司签约。此后刘某又通过另一家中介公司得知该房屋能够以较低的价格承租,于是便签订了三方合同。
4月29日19时许,秦某得知刘某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房东签约后,便伙同骆某等人来到刘某承租房屋内,对刘某进行殴打。秦某以刘某跳单为由,要求刘某向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费。刘某称手头没有钱,秦某又通过言语威胁的方式要求刘某写下欠条,内容大概是“因刘某跳单,愿意支付秦某所在公司中介费4000元,一个月内还清”。
此后,因担心秦某等人再找麻烦,刘某并未入住承租房屋,秦某则多次打电话催要中介费用。最终,刘某因害怕再次挨打被迫同意支付4000元中介费,双方约好于5月12日上午见面。5月12日上午,刘某报警。当秦某拿着4000元钱准备离开时被民警抓获。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爽介绍,目前秦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其同伙骆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拘留。检察官提醒市民,求租房屋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中介公司,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当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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