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对于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者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除依法处罚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按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该单位名单,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抓紧前往所在区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手续。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办理补缴手续或者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手续。(张骏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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