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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被指利益输送 微博诸侯大战“潘任美”

2013-02-22 09:36 来源:东方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源:资料图)

  春节期间,微博上演了一出夺人眼球的“各路诸侯大战潘任美”跨年口水戏。此“潘任美”并非北宋侠义小说《杨家府演义》中铸下大错大奸大佞的讨辽西路军首将“潘仁美”,而是华远地产的任志强、SOHO中国的潘石屹和张欣夫妇三大巨头。“潘任美”分别被网络质疑“涉嫌利益输送”、“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涉嫌洗钱”、“民企出逃”等罪名,当事人则通过微博回应的方式进行了多次澄清说明。舆论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由“房姐”引发的

  “潘任美”责难

  舆论对“潘任美”的系列责难,源于此前曝光的“房姐龚爱爱事件”。据1月31日北京警方通报,网友口中的“房姐”,即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当日即有网友“@财经女记者部落”微博爆料称,陜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在北京的大部分房产,均来自SOHO中国旗下的三里屯SOHO项目,并列出相关房源信息;网友“@风雨下黄山-黄生的博”在其微博中质疑SOHO中国涉嫌大面积帮贪官洗钱,网友调侃潘石屹为“房洗洗”;此外,还有声音称SOHO中国是“民族企业的外衣,却是外资独资的实质”,“外企冒充民企,欺骗国民感情”。

  随着舆情风暴的升级,潘石屹2月1日微博表示,网上传言公司与龚爱爱串通洗钱完全是无稽之谈,“作为一家企业只能相信政府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力知道‘房姐’到底有几个身份证及哪些是假身份证”。SOHO中国CEO张欣也在微博上表示,SOHO中国支持大力反腐,强调有关SOHO中国串通洗钱和给购房者巨额回扣的指责都是造谣,微博上的系列传闻涉嫌恶意做空。

  针对SOHO中国企业性质和“股权转移”的质疑,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等地产界大佬在微博上进行了声援,王石认为,“资本属性是无国籍的,在香港证交所上市的大陆企业的国际资本属性更纯粹、透明。SOHO中国的业务既非国家战略要害,亦非国家垄断资源,为什么要求其民族性?合法规,给股东赚钱,雇员满意,按章交税就是好企业。”

  “潘任美”事件

  风转“任大炮”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和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无疑是中国地产界声名显赫的两位高管。这两位近20年交情的“死党”,在此次“潘任美”事件中,同时成为了被舆论讨伐的难兄难弟。

  龙年除夕前一天,司马南在微博上发表了2009年法学教授陈界融等14人的《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的“举报信”。信中提及“2007年,任志强在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立即将拿到手的北京民源大厦项目用地(即现在的光华路SOHO),转让给潘石屹,而潘石屹则从交易中获取约50亿的土地利润等”。“举报信”认为,华远地产与SOHO中国之间的多笔交易,涉嫌利益输送,导致约50亿的国有资产流失。在转述中,司马南将上述事件称为“潘任美事件”,呼吁相关监管机构介入彻查。随后,吴法天、司马平邦、王小石头儿、风雨下黄山等微博名人也纷纷加入质疑行列,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转发。

  在多位意见领袖和网友的推波助澜下,这封沉寂于网络上达3年之多的举报信竟然再次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波,在2009年到2013年期间,只有873点击量的文章,却在春节的短短几天之内,相关微博转发量突破了数十万之巨。

  任志强

  否认“举报信”质疑

  在遭到司马南的质疑后,任志强2月9日发布长微博予以回应。任志强称,他与潘石屹公司的每一次交易都是公开透明的,并且解释了华远地产与SOHO中国“尚都二期”、“北京公馆”和“光华路”项目的交易情况,称与SOHO中国的交易过程都是在公众的关注下完成的,任志强强调“光华路项目”不存在贱卖资产,该项目有市政府批准的合法手续。在回应中,任志强延续其一贯犀利风格,用词颇为激烈。

  但任志强的回应显然没能使得质疑平息,司马南2月9日除夕夜再度发文,称任志强的长微博“对转发者给予了空泛的道德谴责,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对举报内容作出具体回应”。

  由此质疑任志强的舆论力量继续扩大,网络名人吴法天等人加入了讨伐的行列。吴法天称华远地产控股大股东(持有总股本62%)华远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任志强身为国企高管,却导致了国有资产的非法流失。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任志强并没有理会相关的质疑。直至2月16日,任志强连发数条微博再度详细回应质疑。任志强称“华远地产公司不是国企,也不是华远集团绝对控股的企业,因为非华远集团公司直接持有的已流通股份已经大于华远集团的国有股份”,任志强还在微博中指出,当许多人用转让国有资产向他人输送利益的罪名想扣帽子时,却不知道这并非国有资产。任志强还详细回忆了华远地产“北京民源大厦项目用地”的交易情况,完全否认了“举报信”中对华远地产“涉嫌输送利益”的指责。

  华远地产“国企”身份

  再演罗生门

  任志强多篇长文后,双方的论战并没有偃旗息鼓,舆论的焦点开始围绕着以华远地产是否国企展开辩论。网友王小石头儿、吴法天等质疑称,华远地产上市公司股权里国资控股已经达到了64.9%,其中华远集团占46.09%,北京京泰占9%,北京首创占9%,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分为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规定,华远地产属于国有企业。而任志强则反驳指出:“公告上明明写的是华远集团公司只有44%的股权”、“首创阳光是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但是网友“AC阿布”却表示“拒绝相信任志强”,因为该网友认为任志强此前曾多次声称华远地产是国企,明显与这次的表态前后矛盾。

  另据中新网报道,在与司马南等人的口水仗爆发之前,今年1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曾在报道中援引任志强的话说,“华远地产这些年长不大的原因,还因国企身份承担了许多额外的责任”,华远地产的企业性质竟成“罗生门”。争论依旧持续,事件在舆论胶着的情况下,甚至出现“任志强和潘石屹被调查”之传闻。众多网友表示,在事态混沌不清的情况下,呼吁第三方机构的客观发声。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需要两方面看待“潘任美”事件:一方面,公众人物需珍视公共话语权。“潘任美”三人在微博上的粉丝数以千万计,出现公众质疑实属正常。坦然接受并回应公众质疑,是新媒体语境下意见领袖所必须遵循的舆论规范,作为公众人物也有义务对公众话语权进行自觉的维护,包括保持发言的严谨、一致、文明等要求;另一方面,网民行使话语权也须注意舆论边界。新媒体为草根网民提供了裂变式传播途径,有些草根意见领袖甚至可以通过其锐利的观点,设置舆论议程。这也对草根网友自身的舆论约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草根网友需要更为理性地辨析信息的真伪,不妨对传闻多一分自己的思考与核实,而不是简单地参与传播,以免被不实信息所误导。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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