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东北及中西部  > 正文

新疆降低养老机构门槛:10张以上床位可办养老院

2014-04-22 09:23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乌鲁木齐4月21日电 (记者胡仁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降低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的门槛,从原来的30张以上降到10张以上。

  《实施细则》对新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作出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下放许可权限,申请人只需向拟设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据悉,目前新疆有60岁以上老年人240余万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其中空巢老人45.31万人,失能失智老人11.74万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新疆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重不低于60%。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