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21日电 (记者胡仁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降低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的门槛,从原来的30张以上降到10张以上。
《实施细则》对新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作出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下放许可权限,申请人只需向拟设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据悉,目前新疆有60岁以上老年人240余万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其中空巢老人45.31万人,失能失智老人11.74万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新疆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重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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