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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统"黑心油"遭重罚2520万 创食品厂史上最高

2013-11-11 10:54 来源:华夏经纬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华夏经纬网10月1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大统混油风爆持续延烧,彰化县卫生局18日下午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对大统祭出首波新台币2520万元(新台币,下同)重罚,并建议检察官求处最高的3年有期徒刑,实行重刑重罚,是有史以来对单一食品公司开罚的最高金额。

▼大统董事神隐,襄理道歉“所有产品都可退”。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

  据报道,大统长基食品厂公司遭人检举橄榄油不纯,检方深入追查后发现,包括橄榄油、葡萄籽油等多种油品都有使用廉价食用油混充的情形,而为让问题油品颜色接近真实,业者还使用铜叶绿素等进行调色,其中辣椒油竟是由辣椒精(调味)、辣椒红(调色)及色拉油混合而成,完全没有天然辣椒成份。

  台“卫生福利部”发言人王哲超表示,大统长基食品公司标示不实的油品高达36项,每项最高得处20万元罚锾,累计可罚700多万元;违法添加色素的油品有34项,每件10万元,可罚300多万元,而混充假冒的油品最高可罚款到1500万元。卫生局将一件一罚,加上先前不配合稽查部份,共已开告2500多万罚款的行政处份,创下岛内最高罚款纪录。

  彰化卫生局昨天下午已勒令大统食用油生产线停工,直到改善为止。而稍早大统负责人高振利再度出面道歉,表示愿意退货。

  台“卫福部长”邱文达18日在“立院”受访表示,根据最新的“食管法”规定,总计裁罚的2520万部分是“卫福部”目前可以主导的部分,“刑法”判决的部分则尚未确定,若有判刑可以再处最高3年以上的徒刑,且依情形还可再追寻业者的不法利得,刑责相当重,会是创下天价开罚的首例,呼吁厂商要好好注意,“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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