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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女商人擅自设立银行被公诉 已依法取缔

2015-04-09 09:13 来源:钱江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49岁的姜霞倩,在金华女商人中名不见经传。在2013年“民营银行”这个词火遍金融界时,她匆匆上马,筹建了一家“钱塘银行”。

  去年9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通告称,依法取缔了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开创)等擅自设立的“钱塘银行(筹)”。并要求,“钱塘银行(筹)”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并责成浙江银监局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昨天,“杭州检察”公众微信号发布信息:下城区检察院已对姜提起公诉,涉嫌罪名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这是全国首例因民营银行而被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例。

  那一年

  大家都想吃民营银行头口水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民间称为“金十条”),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金十条”之后,不少企业都参与到筹办、申报民营银行的竞赛中,其中不乏众多上市公司。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查询可发现,一年之间,以“XX银行”命名的商标获得预核准的,超过了100个。

  直到2014年12月12日,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获准开业,真正的第一个民营银行才由此诞生。

  但是,早在2013年8月,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环北银座大厦7楼北侧,就悄然挂起了一块塑料泡沫做成的招牌,上面写着几个大字:“钱塘银行(筹)”。

  “钱塘银行”的背后就是名不见经传的金华女商人姜霞倩。

  一个还没来得及诞生

  就宣告终结的民营银行

  据腾讯《棱镜》报道,这个中年女商人早年的创业经历并不美好。从广告公司起步,到帮助企业筹资融资,从管理咨询到创业辅导,从金华到杭州,有过不少争议,比如欺骗,比如欠债。

  在杭州,姜霞倩成立了一家名为“瑞智开创”的文化投资公司。姜霞倩和她的瑞智开创正是后来筹备钱塘银行的主角。

  对比民营银行的正规筹备程序,姜的手法则粗糙得多。根据下城区检察院的审查表明:在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姜未经中国银监会等银行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部门预核准“浙江钱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名称之后,就私刻公章开立验资账户、签订经营场所租赁预约协议书,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并挂牌,以法人身份参与意向股东谈判,参与委托他人为筹建银行募集资金等。

  据腾讯《棱镜》报道,知情人说,“钱塘银行”的原定注册资金为100亿元,姜霞倩未获批准就把牌子挂出,但是自知实力不济,“一直在寻找有资金实力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共同发起人”。在这个过程中,她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消息,宣称自己与工商总局和银监会“有很深的关系”,一定可以拿到金融牌照。但是姜霞倩迟迟未能找到出资主体,直到半年后,“钱塘银行(筹)”被执法人员摘牌。

  擅自开银行再募集资金

  很有可能变成非法集资

  关于此案的一些细节,下城区检察院答复称,民营银行确实有政策放开,但是开银行需要履行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审批开银行,就属于擅自设立。

  而擅自设立银行,然后募集资金,就会转化成其他犯罪,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案中,姜还在跟意向股东谈判,还没有实际吸收到资金。所以,最后检察机关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对其提起公诉。

  去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上曾特意指出,非法集资的最新典型手法就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也有人提出,姜霞倩关于“钱塘银行”的名称不是经过了工商部门的预登记吗。据悉,名称预登记不需要前置审批手续,而姜霞倩在2013年取得工商部门的名称预核准到2014年2月19日也已到期。目前,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这个名称已没有任何信息。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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