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3月30日电(记者 周蕊)上海市政府30日晚间发布,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多个“民生标准”,其中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1820元调整为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这是上海第22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人社部门在解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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