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一官员公款足浴被处分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上海市近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奉贤区海湾镇人大副主席宋智清多次使用其他单位用公款购买的会员卡在酒店宴请、足浴,共计花费3.6万余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014年3月19日至21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机动车污染监测室时任副主任张健在郑州、洛阳调研期间,绕道至龙门景区参观;2014年3月23日至25日,张健接受工作对象邀请到泰山旅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给予张健行政警告处分。
2.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奉贤区海湾镇人大副主席宋智清多次使用其他单位用公款购买的会员卡在酒店宴请、足浴,共计花费3.6万余元。奉贤区纪委给予宋智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4年10月1日至3日,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称敖与该中心郁钢、吴洁、王建福、王飞飞4名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赴安徽参加他人婚礼。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给予李称敖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郁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洁、王建福、王飞飞诫勉谈话。
4.2014年7至9月,嘉定区司法局安亭司法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3690元。嘉定区安亭镇纪委给予安亭司法所所长金月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安亭司法所所长职务;给予副所长倪寿虎诫勉谈话;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纪款。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