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4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巫向前涉嫌贪污、受贿及该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原负责人王昕涉嫌贪污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巫向前曾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长、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等职;王昕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国际教育部主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等职。
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巫向前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伙同被告人王昕等人,采用虚列外籍教师工资、虚列工程费、会务费、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吞公款813万余元。
2007年至2013年,巫向前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催讨工程款、任职及获取奖励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杨某、陈某、邵某等给予的钱款共计89.5万元。
2014年9月,被告人巫向前、王昕被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巫向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813万余元,收受贿赂8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公款723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持续4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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