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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海关放私一月获利60万 专设组长收黑钱

2015-03-20 14: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摘要]深圳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开庭,科室负责人称受贿系原关长授意。

  南都讯 记者易海军 去年元旦盐田检察院的一场突击行动,引爆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腐败窝案,该科集体有组织地放纵走私案曝光后,整个科室“全军覆没”。昨日,包括旅检四科负责人郑小梧在内,七名关员因涉嫌放纵走私、行贿受贿全部出庭受审。

  走私客行贿日期“规范化”

  2013年12月初,负责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的副科长郑小梧开始将科室人员化零为整,他把关员分成三个组,每组设带班副科长及组长。据科室统一安排,带班副科长卢超颖、沙曼、陈建基三人一组,沙曼担任组长;带班副科长陈金泉、陈国荣、冯志红等人为一个组,陈国荣任组长。每组值班时,带班副科长会将写有走私人员车牌号码的名单放在值班室桌子上,值班人员统一按照名单上的车牌号码给相应的车辆放行,放任走私人员利用上述车辆多次走私日用杂货。

  随着旅检四科的“制度化”,走私客行贿的日期也逐渐规范化。据庭审披露,走私人员会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左右按照放行次数、职位高低等标准,向其所分配组的组长缴纳好处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每个值班小组已有带班副科长负责当日值班工作,但每个组又额外设置了一个没有编制的“组长”。据曾担任组长的沙曼及陈国荣供述,组长一职由郑小梧指派业务骨干担任,专门与走私水客对接。水客在规定时间点行贿时,将装好现金及纸条的信封统一交给组长,纸条上会标注行贿人姓名及放行次数。与此同时,旅检四科按照车辆型号来收费,小汽车每车次人民币1200元,商务车等容量较大的车辆每车次1500元。组长在拿到水客黑钱后,按照放行关员500元、带班副科长300元、郑小梧200元及“科室经费”200元的标准进行分发。

  科长与普通关员当庭互掐

  “基本上都是按照领导要求收好处费和处理这些费用的”,昨日庭审时,郑小梧语出惊人,称收取好处费系经领导批示,每笔费用的处理也是经过领导审核。而他口中所述的领导,便是目前已被判刑的关长吴文奎以及海关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据郑小梧介绍,吴文奎不但会要求其对他朋友的车辆放行,甚至要求其尽全力完成单位经费的筹集,否则科室负责人的位置难以坐稳。

  昨日庭审持续一天,在七关员庭上一同受审时,出现科长与普通关员互掐的局面,基层关员称受科室负责人郑小梧指使,虽表达过反对,但收效甚微。郑小梧则自辩称,自己虽然是旅检四科负责人,但是很少出现在执法现场,通常在办公室上班。郑小梧还介绍,自己并无科室人员的人事处置权,因此,现场值班的关员遇到问题不用向自己审批,由带班副科长负责。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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