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继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及其下属罗汉钟分别受审后,昨天,张新华的司机张桂新和外甥石志文两人也被指协助张新华受贿,而在广州市中院接受审判。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间,张新华担任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公司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职务便利,在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合作开发相关房地产项目的过程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江某、游某、何某等人贿送的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在此期间,被告人石志文、张桂新根据张新华的授意,成立香港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和弦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其收受贿款,张桂新多次协助张新华收何某、游某等人的贿赂款项,并将所收赃款汇入新元公司、和弦公司账户以及香港刘某辉的个人账户。2011年12月22日和2012年1月9日,张桂新和石志文前往香港,在刘某辉的协助下,将新元公司赃款汇至张新华前妻账目。
张桂新今年49岁,原是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2006年已离开该公司,后来继续担任张新华的司机;而张新华的外甥石志文是名“80后”。
法庭上,张桂新表示,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都没有意见。而石志文则提出,他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但对定他犯受贿罪有意见。法庭目前还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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