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黄标车淘汰政策
本报讯(记者唐红杰)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东莞重新制定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方案,补贴范围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补贴额度也从原来的0.35万元~1.8万元提高到0.5万元~3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淘汰黄标车的力度,会议决定调整现行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重新制定《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方案》,并将实施差别化补贴措施,分别制定了第一阶段(2015年6月31日前)和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的补贴标准,第一阶段的补贴标准高于第二阶段。
根据调整后的要求,东莞将扩大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范围,今年11月1日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明年1月1日起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明年12月1日起全市实施限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据悉,2011年东莞已经淘汰黄标车7513辆,2012年淘汰10924辆,2013年淘汰22798辆,今年前5个月淘汰10592辆。
在保持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基础上,东莞将增加市交警支队与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约6万辆私家黄标车的淘汰,今年年底强制报废一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
■其他议题
土地出让前须制定“许可清单”
昨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工作的配套规定》(以下简称《配套规定》),推出了项目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的全新版本。
值得关注的是,《配套规定》明确细化了项目建设条件,在土地出让前必须要制定国土、规划、环保、林业、文物、气象等领域的“许可清单”,土地出让时,项目符合“许可清单”范围的,无需办理其余事项审批。
[责任编辑: 陈桐]